关于开展人防工程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省人防工程管理处 时间:2016-02-22 15:51:08
各设计企业:
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资质管理,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,根据《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办法》经研究,从2016年2月中旬开始对
人防工程设计质量进行检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的内容
(一)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;
(二)企业所设计的人防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;
(三)后期服务是否及时到位;
(四)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、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是否达到资质要求及其他规定标准;
(五)资质要求的各类国家注册人员及防护工程师人员情况,注册人员从网上下载,防护工程师查看原件;
(六)当年开展业务情况(业绩列表统计);
(七)存在的问题;
(八)对做好2016年设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、检查的方法
主要以自查为主,结合一年来开展业务情况进行自查,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,自查报告于3月5日前报省人防办工程管理处。
三、要求
(一)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,按时报送自查报告,对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;
(二)实事求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情况,不得弄虚作假;
(三)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。结合人防工程质量检查,深入施工现场对设计质量进行检查,对自查不认真、掩盖问题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联系人:张炳林
联系电话:0371-69175262
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
2016年2月16日